5月,春将尽,夏将临,既是农夫忙于打理土地和庄稼的好时节,亦是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关于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连日来,昭通市检察机关围绕活动主题,多种宣传方式并举,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检察官们走进社区村组,深入扶贫易迁安置点,到公园广场、体育馆等地,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婚姻家庭、遗嘱继承、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民法典知识宣传。 5月30日,昭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走进昭阳区永丰镇小闸村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案例讲解、答疑解惑等方式方法,对与农民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农村宅基地申请、劳动务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知识的宣传。 5月26日,鲁甸县人民检察院到砚池街道办雨露社区开展宣传,通过沿街宣传,向村民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宣讲《民法典》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遗嘱、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认真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 5月25日,巧家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到巧家县北附幼儿园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活动,着重宣讲了《民法典》关于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等相关内容。到县新店镇新店社区以赶街群众为重点对象,向群众宣传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等法律知识。 近日,镇雄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县人民公园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民法典中关于居住权、个人信息保护、民间借贷、职业放贷人等多个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宣传讲解。 5月25日,彝良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到该县发界安置点团结社区面向留守妇女开展宣讲活动。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内容向在场妇女朋友们讲解“结婚”、“离婚”、“子女抚养”等内容,讲解如何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关系,如何区分婚姻家庭中哪种行为可为,哪种行为不可为。 近日,威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到县体育馆广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讲解、互动问答、提供咨询等方式,着重围绕见义勇为、夫妻共同债务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遗嘱的形式和继承制度等热点关注问题,向群众作了详细宣讲。 近日,盐津县人民检察院到异地搬迁安置点开展了宣传活动,着重宣传职业放贷、农民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土地流转、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5月24日,大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乡村振兴挂钩点到悦乐镇太坪村开展宣传,主要宣讲《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之邻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继承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律知识。 5月30日,永善县人民检察院在永善县工农广场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围绕《民法典》高空抛物坠物、保护个人信息、见义勇为、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保护、夫妻共同债务、高利放贷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条款进行宣传讲解。 5月25日,绥江县人民检察院到挂联点开展宣讲活动,就未成年监护,邻里相邻排水通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机动车安全出行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进行了宣传。 5月29日,水富市人民检察院到该市两碗镇集市开展宣传,重点宣传了民法典中关于禁止高利贷的法律规定,以及涉职业放贷人专项行动的相关内容。 “典”亮新生活,普法到身边。主题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场次13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现场接受咨询解答约170人次,把号称“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展现在人民群众眼前,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听在耳朵里、印在心里,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乌蒙大地、金沙江两岸蔚然成风,活动还就民族团结进步等知识进行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