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侦监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侦查监督工作呈现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态势。 一是强化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负责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负完全责任,增强办案人员证据意识,努力提高案件承办人审查、核实、判断证据的能力;二是强化立案、侦查监督制度。对有案不立,立而不侦的情况及其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院侦监部门已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 件1人;三是强化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全方位,多视角地分析、判断案件中所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四是强化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贯彻落实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刑事案件和过失犯罪案件,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截至10月底,已促成6起轻微刑事案件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