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要求,县司法局要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党章为镜,查摆问题、寻找差距、明确方向,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全面贯彻各项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把正面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要坚持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整风精神相结合,贯彻整风精神,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真正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与充分依靠群众相结合,领导干部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带头进行整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良好机制。要坚持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局机关与各基层司法所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找准解决问题的重点,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要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严格按照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的要求,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形式、丰富载体,使“自选动作”有创新、有特色。
会议要求,全局全系统要始终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风、警风、政风、行风的切实转变。(刘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