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服务群众、听取民意、监督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6月29日,巧家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了巧家法院提请的43名人民陪审员,至此,该院陪审员总数达到90名,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奠定了坚实基础。
陪审员产生严格选任程序。坚持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按照知民情、解民意,具备一定法律素养和热心陪审工作等要求,对推荐或申请的个人进行严格审查,并由人大任命。2014年,任命陪审员32名,2015年,对任期满可继续担任的13名陪审员重新提请任命,另新增30名新鲜血液注入陪审员队伍中,总数达到90名,圆满完成2015年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优化陪审员队伍结构。该院陪审员选任的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涵盖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作者、普通群众等不同的社会群体,其中,男性66名,女性24名;大专以上学历65名,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72.22%,中共党员66名,共青团员3名,群众21名,人员年龄结构均衡合理,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健全管理机制,提高审判质量。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使用、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规范日常管理、工作流程,严格考核、奖惩并进。组织岗前培训、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等活动,有针对性提升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采取随机抽取及分类分地域抽取等方式选定陪审员,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次数,将陪审员工作由参与案件开庭扩大到审理、调解、执行、案后释疑等活动中,切实有效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成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