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劳力大批外出务工,导致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特别是留守老人也断增多,也使得农村“三养”案件呈上升趋势。巧家法院切实把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追索抚育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案件,开辟无障碍“绿色通道”,快立快审调解优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巧家法院大寨法庭快审速调,审结一起因家庭矛盾纠纷导致老人受伤的案件,并促成被告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俗话说:多子多福,然而对于大寨镇七十多岁的村民罗老汉来说并非如此。他生育了五个子女,两个女儿已出嫁,两个儿子长期在外打工,老人唯一的依靠就是在家的小儿子。但由于种种原因,父子关系并不融洽。就在2010年八月的一天,儿子硬说老人拿了他的一本书,争吵之后,老人非常生气,把儿子种在地里的洋芋拔掉了几棵,儿子儿媳火了,把老人赶出家门,在推拉过程中,致使老人身体多处受到伤害。
罗老汉受伤后,借钱到巧家县人民医院住院五天,用去医疗费1567元。之后老人将小儿子告上法院索取医疗费。法庭快速立案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起初儿子儿媳并不认可打了老人,更不愿意赔偿。法庭于是展开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经查,老人受伤确因儿子儿媳所为,在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教导下,二被告自愿赔偿老人损失1250元,并当庭付清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