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省委提出的“四群教育”工作,巧家法院以“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阳光司法,认真践行四群教育。
因本纠纷系村民之间对财产安全未经管妥当引起,此类纠纷非常贴近民生,具有普遍性和较大影响力,故选择在集镇赶街天开庭,并邀请到马树镇党委、政府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及村民群众等100余人到庭旁,活动的开展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庭审结束后,审判人员向在场旁听的群众进行“以案说法”活动讲解,提醒村民应照顾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生产中所有财产安全,同时也要对可能引起他人财产安全危险的情形提高管理意识,避免产生不必要纠纷。另外还针对“阳光司法”活动及本案的审理情况发放了80余份调查问卷,就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期望进行收集和调查,以便在今后工作中查缺补漏,更好地开展群众工作,实现“执法为民”理念,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有力维护巧家县辖区社会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