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国云同志在基层工作39年,坚守法官精神家园24载,把山村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用默默无闻的行动奉献出一生,赢得了百姓爱戴和信任,被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
从教师到法官的职业跨越,他一步一个脚印,走得踏实而坚定,用勤奋和汗水抒写着职业的光荣,为山区百姓执掌法律公平。年近60岁的他,认真倾听,用心感受,成功办理案件100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不计其数。所办案件中,90%以上调解结案,无一错案,无超审限,服判息诉率高,用法的精神推进乡土社会法治进程。
赵国云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被昭通市委评为“扎根基层的好干警”、2011年被评为“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3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风范创新十佳个人”。他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和二十余载的坚守,维护着一方稳定,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诠释了一个基层法官的人生理想,再次被昭通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何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