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法制观念,帮助他们更好的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巧家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决定定期组织青少年开展“我会保护自己——青少年学法用法观摩庭审活动”,通过“零距离”的庭审观摩,为同学们提供一个直观、深刻的法制教育平台。5月9日上午,巧家县一中、二中、三中等五所中学50余名学生来到巧家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观摩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接受法治教育。
当日庭审的是一起盗窃、掩瞒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张某盗窃了五辆摩托车,盗窃金额合计26000元,其中有三辆是伙同王某一起盗得,王某又伙同另一被告人杨某盗窃了一辆价值6800元的摩托车。10月26日晚,张某与王某在白鹤滩镇新电影院门前人行道处盗走一辆价值3900元的摩托车。之后,张某将该车以620元的价钱卖给贺某。巧家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王某、杨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对贺某提起公诉。
庭审结束后,旁听学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活动,对庭审程序的各个环节有了感性的认识,这堂真实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