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传来捷报,巧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宋明映同志被云南省高院授予 “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这是继2009年宋明映获昭通市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之后得到的又一殊荣。
1982年,宋明映从教师队伍调入法院工作,曾先后在荞麦地法庭、新华法庭、办公室、民事审判庭和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在法院工作30年来,无论组织把他安排到哪个庭室,他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出色地完成了院党组和上级交给他的各项工作任务,从代课教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满意、信服的好法官。
2002年,宋明映主持立案庭工作。年近五旬的他勇挑立案信访工作重担,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创新,潜心研究,利用电子表格自行设计适应本院审判管理工作的统计表格,使原来司法统计数据靠手工登记、手工计算变为了利用软件统计的一体化管理。全院各类案件的收结、案件类别、结案方式、审理周期等数十项指标进行自动汇总后,院领导和各部门可以随时了解全院各庭、各审判人员工作进展情况,为院领导管理审判工作提供了详实的决策依据,使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他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把立案、信访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最便捷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认真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带领立案庭切实发挥服务窗口功能,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千方百计化解社会矛盾,处理了上千件来信来访案件。在信访接待中他坚持认真负责、热情接待,利用渊博的法律知识和贴近群众的工作作风,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处理,或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对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件,告知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式,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助当事人疏通解决问题的渠道,杜绝互相推诿、拖延、扯皮等现象。他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为重,妥善处置各类申诉信访案件和缠诉缠访案件,使巧家法院逐步建立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形成了良性有序的信访环境。在他的带领和管理下,立案庭工作得到院党组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