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近日,巧家法院金塘法庭受理了一起共有物分割案。原告王某是一个4岁的小女孩,父亲王义某在白鹤滩电站为湖北林海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打工过程中,因驾驶的装载机碰撞墙壁致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湖北林海建筑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王义某的家人各项赔偿金合计70多万元,该款项全部打入被告王文某(王某的爷爷)账户。在处理了王义某的丧葬等善后事宜后,原告的母亲胡某某为了保障女儿王某的权益,多次与被告商量,要求被告将属于王某部分的赔偿款予以返还,但遭到被告的拒绝。胡某某在王某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王文某、潘某某(王某的奶奶)返还应属原告所有的抚恤金30万元。同时,为了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原告之母胡某某提交了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并提供了被告王文某的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