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巧家县“三举措”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创新管理,全力服务。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状况进行动态掌控,确保有针对性的做好服务,使其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关爱;二是多方协调,真切关爱。充分发挥社管综治办的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创新工作手段,切实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依法加大对牺牲、伤残见义勇为或其家属的优待抚恤力度,最大限度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弘扬精神,保障权益。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确保见义勇为牺牲人员、伤残人员及其家属享受现有的优抚政策,县社管综治办主动作为,为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做好评烈和负伤人员的评残工作,同时落实牺牲见义勇为人员的认定因公牺牲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根本利益。
截止目前,全县健全了历年来39名见义勇为人员的档案台账,获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慰问名额1名(慰问金3万元),申报子女高考加分1名,协调家属治病救助1名,申报烈士5名,纳入农村低保救助10名。(社管综治办 王俊霖)